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杭州消费有纠纷可以预赔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 06:03 浙江日报

  本报杭州4月26日讯 (记者 李建 通讯员 徐高敏) 今后,杭州消费者索赔将更加便利:杭州市消协即将在全市推广消费预赔金制度,对消费者的赔偿可由预赔金账户先行支付。

  杭州市消协设立的预赔金账户,由各商家自愿加入。当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时,经调解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调解不成但责任在商家的,对消费者的赔偿可由预赔金账户先行支付。预赔金赔付上限为经营单位缴纳的预赔金余额,不足赔付部分,杭州市消协将协助
消费者索赔。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