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现实原因挡住民企捐款脚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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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 13:15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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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广州慈善会1994年成立以来,截止到2006年年初,共收到了社会各界2.7亿元人民币的捐款,根据广州市慈善会提供的资料,尽管从数额上看广州慈善事业10年成果在全国领先,但捐款上百万元的民营企业却寥寥无几,其中捐款上百万元的8名慈善人士中,绝大多数是来自香港或者是外籍人士,广州本地的民营企业家捐款只有两位。“除了社会慈善环境不成熟之外,慈善基金之间的无序募捐活动,慈善基金透明度,支持慈善事业上税收优惠,一些内在因素也在一定程度阻挡了民企慈善事业的发展”,广州慈善会的副秘书长苏跃文告诉记
慈善基金募捐无序 根据广州市慈善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广州除了广州市慈善会之外,还有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等各类基金二十来个。“各个基金又各有各的援助定位,和各自需要援助的项目,并且资金都非常紧缺,所以基金会经常会主动联系企业,这样就造成了民营企业就算是有捐助意向,但害怕一旦露脸会有太多慈善单位找上门,从而引“火”上身,进退维谷的情况。苏跃文告诉记者,举个简单例子,广州慈善会成立十周年纪念册上面有一份“十年捐款大户芳名录”,其中捐款过百万元的私营企业只有2家,但事实上是不止这个数目的,例如:一位广州本地的民企老板有一次就捐了500万元给慈善会,这位民企老板要求慈善会千万别公开他的公司或者姓名,也不要作为好人好事引荐给媒体采访报道。做善事本来应该引以为荣,但是因为怕以后会疲于应付,所以这位老板不得不比较隐蔽。 “这除了广州人为人处事非常低调的性格外,还有很多现实的原因。因为广州不少单位和部门组织各种形式带有慈善性质的活动,一旦这里捐了钱,那里也会邀请你来参加各种慈善活动,一些富翁抱怨,不捐又不行,捐了又有更多的人找上门来。” 慈善活动免税额度过低 根据广州市慈善会负责人介绍,目前实施的捐款免税额度过低,除了少数几个慈善基金之外,大多数企业在捐款后依然享受不到太多优惠,这是阻碍民企慈善行为是其最为重要的原因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的有关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也就是说,企业捐赠款物的金额如果超过企业当年税前利润的3%,超额部分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捐赠越多,纳税就越多。广州慈善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抑制了企业捐赠的积极性,而捐款人要真正拿到这些免除的纳税款,个人除了要办繁杂的手续,所需时间过长外,即使是企业,手续也非常烦琐”。据调查,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中超过90%的企业从没参与过捐赠。 根据国家税务局有关规定,目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广东省慈善总会家慈善机构将获得捐款所得税全额扣除。只有这极少数慈善机构获得了政府的特别许可,有权开出可以得到政府财政部门认可的捐赠证明,其他的则不能。此外,以实物捐赠的,不享有税收优惠政策。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难以保证“善有善报”,阻碍了慈善事业的发展。 慈善基金缺乏透明度 根据广州市慈善会有关专家介绍,现阶段的慈善公益事业的监督、管理欠规范,问题较多。部分基金会对资金的筹集、捐赠项目和资金的投向未能如实向社会公布。社会捐赠资金在管理、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资金的安全性还存在隐患。这些原因都在一定程度上让民营企业或者个人对支持慈善事业产生不积极的影响。 据介绍,广州市慈善会所收到的慈善款项中,来自企业、政府部门、个人的捐助的大约各占三分之一,广州市慈善会之所以能在社会上得到各界的肯定,在一定程度上归功于透明度,因为每过一段时间我们都会让有关审计部门对基金进行审核,并公布审计结果。“拥有较好的口碑将让更多的企业拥有信心”广州市慈善会副秘书长苏跃文告诉记者。本报记者方阳麟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