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再融资意向“摸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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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 02:17 海峡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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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钟和 本报讯 券商人士透露,日前,证监会向券商下发通知,要求券商对其保荐的、已上报证监会的在审融资项目填写统一表格,并要求今后的新报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也必须填写该表格。
在这份《申请发行证券基本数据电子表格模板》中,除包括了公司名称、融资类型、主营业务、发行前股本及大股东构成、拟发行股数及拟筹资额、拟投资项目等内容外,还要求填写近3年及最近一期内的相关财务指标。 有关人士分析认为,证监会此举,一方面是为提高融资项目的审核效率,另一方面,证监会也可以通过情况的汇总、分析,安排好再融资和IPO的相关政策,使得推进融资开闸的步骤有序可控,前后衔接良好。 据悉,近一个多月来,共有6家公司(G天威、G京东方、G阳光、G建投、G泛海、G华新)计划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一位投行人士分析说,6家公司的增发预案与再融资征求意见稿非常匹配,遵循了市价发行的原则。不出意外,再融资第一单有可能在这6家公司中产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