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规家庭装修要两年保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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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 16:57 今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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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西安4月19日专电(记者石志勇、高静)装 修纠纷日益增多,如何维权成为业主们的头疼事。将于5 月1日起实施的《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条例》规定,室内
装饰工程实行保修制度,保修期为两年,并明确规定装修 纠纷可通过五种途径解决。 《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竣工后,装饰 人应当对室内环境质量、工程质量、消防安全进行检测、 验收。检测验收合格的,方能使用。鉴于有些装修施工质 量短时间内看不出来,条例中规定室内装饰工程实行保修 制度,保修期为两年,自装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算。 条例还明确规定了室内装饰活动中发生争议,可以通 过以下途径解决:双方协商;向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 解;向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装饰合同中有仲裁约 定的,按约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当事人的投诉后,应当 调查处理,7日内答复投诉人;对属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 处理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 投诉者。(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