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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推优惠政策 并购国企只需收购净资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 09:03 金羊网-新快报

  据新华社电为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制和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步伐,黑龙江省政府日前推出国企改制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拓宽了投资者并购国有企业的范围,并明确提出投资者并购国有企业只需收购净资产。

  这项政策规定,各类投资者并购国有企业只需出资收购净资产,对于与债务相当的资产可以以承债方式收购。超过资产的债务以及富余人员、企业办社会等包袱不由投资者承
担。各类投资者并购或控股国有企业,可自主录用所需员工,凡吸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签订新劳动合同的,可享受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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