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商部门公布十大商业贿赂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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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 08:32 今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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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4月13日电(屈凌燕、沈雁)浙江省工 商局4月13日向社会公布了近三年来浙江省十大商业贿 赂案。记者从该局获悉,这些商业贿赂案件涉及医药、房
地产、零售行业等,还包括一向被认为清净之地的学校。 浙江省工商局经济检查处副处长朱小都介绍,近三年 来浙江省各级工商部门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900件, 涉案金额2.27亿元,其中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方 面的商业贿赂案件159起,查处酒水餐饮经销商业贿赂 317起。 这些十大案例分别是涉及到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方面 的:瑞安市医药公司收受药品企业给予的贿赂款案;嘉善 医药有限公司在药品采购过程中收受药品企业给予的贿赂 案;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为推销药品向医院、药店行贿 案。 涉及酒水餐饮经销商业贿赂的:宁波太平洋大酒店有 限公司向酒水供应商收取酒水买断费案;浙江金桥股份有 限公司金桥大厦收取酒水买断费案。 案例中涉及到教育系统的有:海盐县新华书店有限公 司为推销书本向学校行贿案。海盐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于 2004年至2006年期间,向海盐县36所中小学校 销售教学用书时,按一定比例将部分钱款以手续费的名义 支付给各学校。至案发时已向该县36所中小学校支付手 续费合计金额为28万余元。 其他还有安吉县城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竞拍土地 使用权过程中向竞争对手支付贿赂案;浙江苏宁电器有限 公司假借“赞助费”等名义向供货商收取贿赂款案;温州 康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为销售手机向零售商营业员支付贿 赂款案;马志荣向导游支付回扣案。 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马柏伟认为,在现有的法律框架 中,商业贿赂法律界定虽然简单,但是由于经济生活的不 断发展和查处力度的不断加大,商业贿赂的形式和手段花 样翻新,从目前查处的案件来看,有假借推广费、返利款、 场地费、手续费、押金等来实施的,手段也越来越隐蔽。 (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