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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张乐克 通讯员 周紫薇)楚天都市报报道江城快运不合理行规引发市民质疑后,昨日武汉工商部门表示,将于近期出台《托(快)运行业规范合同文本》,对这些霸王行规说“不”,并于今日起征求市民(托运人)意见。
工商部门表示,近来托运纠纷大幅上升,从消费者投诉来看,4大不合理行规尤遭痛恨。一、货物丢失按托运费的3倍-10倍赔偿。签订货运合同时,货运公司并未明确货物丢
失后的赔偿条款。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快运公司往往拿“行规”说事,最多给予托运费3倍-10倍的赔偿,与货物损失相比相差太远。
二、只管外包装完好,内装货物数量和质量则不负责任。据介绍,多次发生过托运的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但包装内货物被调包和内装货物数量减少的情况。
三、托运货物由货主负责包装,因外包装不合格造成损失承运方不负任何责任。有一位女士在武汉托运2台背投电视机,到达目的地时,2台显示屏全部破裂。货运公司以包装不合格为由,未予赔偿。
四、代收货款。因为代收货款可以最大限度地缩短商户资金周转的时间。这一行规的直接结果是:有一些经营不善的小企业,在收了大量货款后卷款逃跑,后果极其恶劣。
《托(快)运行业规范合同文本》,由管辖快运公司最多的宝庆工商所牵头制定,将于下周召集货运方代表进行座谈。今起,本报联手工商部门同时开辟热线接听市民或托运方的意见。参与者可拨打本报电话027-86791644,或武汉工商热线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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