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漏口腔保健用品认证制度能否防止牙防组事件重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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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 09:04 中国经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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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夏金彪 4月11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口腔保健用品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由认监委和卫生部共同参与、起草的,希望今后能规范口腔保健用品这一块的认证工作。” 国家认监委法律部法规处的张威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此前,由于京沪两地律师对“全国牙防组(以下简称牙防组)认证”标志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提出质疑,并向法院起诉,牙防组的真相逐步被媒体暴露。其实,所谓的牙防组根本不具备认证资格,而十多年来,他们对多种牙膏的认证广告使许多消费者信以为真。作为“牙防组”的上级主管单位——卫生部以及认证的主管单位认监委也备受社会的指责。 回应牙防组认证事件 就在国家认监委公布《办法》的前一天,卫生部在其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首次正式对牙防组认证事件作出表态,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全国牙防组虽属卫生部批准成立,但是两者之间只是指导关系,其认证工作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开展。在经费来源上,牙防组只有完成卫生部委托任务时才能得到相应的拨款。 毛群安表示,批准牙防组的初衷是因为当时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对口腔卫生、口腔保健工作重视不够,考虑到现实的需要,卫生部在专家建议下成立此小组。针对媒体披露的 “缺乏法定认证资格、两个人两张桌子”的牙防组事件,毛群安说:“卫生部正在协助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则,逐步规范关于口腔保健方面的产品认证工作。” “今后口腔保健用品认证采用统一的认证标准、技术规范、合格评定程序,标注统一的口腔保健用品认证标志。”张威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记者发现,除了非法使用认证标志之外,口腔产品还存在着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市场上的十几种牙膏产品几乎每种都标写明着防止蛀牙、防止龋齿、减少牙龈出血等疗效。 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相建强明确告诉记者:“牙膏应该属于日化(用品),它的基本功能应该就是清洁牙齿。不管添加什么成分,它最后还是牙膏,靠它去治口腔疾病是达不到目的的。”国家《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也规定:非药品不得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宣传资料上进行含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等有关内容的宣传。 据了解,国家认监委将依法对申请设立认证机构的申请人进行审批,公布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名录。在审批时涉及卫生部职责的,征求卫生部意见。“获得认证的口腔保健用品生产者应当在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有关信息,不得进行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张威说。 口腔保健用品认证制度将建立 一位从事认证的专业人士对记者透露,“牙防组吃亏在没有认证资格,其实,在业内像牙防组这样的认证机构不在少数,只要企业给钱,就给盖认证章。” 据了解,目前我国许多认证机构身份模糊。按道理,认证机构应该是一个独立的中立组织,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然而,国内很多认证机构都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大都有着浓重的政府背景。企业看中的是这些机构的官方背景,可以借此来吸引消费者,作认证只是企业玩的一个噱头,认证只是个促销手段。 目前,在口腔领域,所谓的“权威机构”包括牙防组、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等4家,但其标准各不相同。至于是否会批准牙防组申请认证机构的资格时,张威表示:“我不好说,这将由认监委的认证机构资格认定部门作出决定。” 牙防组指导组办公室刘世勇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目前,我们正根据卫生部的要求进行整改。”至于是否会申请加入认证机构,他不愿多说。 张威还告诉记者,认监委要求口腔保健用品认证及检测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认证、检测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下一步还将对认证收费作出进一步规范,制定实施细则。” 从事保健品行业营销、策划的资深人士秦全耀告诉记者:“牙防组忽悠消费者已经十多年了,为什么迟迟没有被处罚?因为现在的认证机构与上级主管单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上级主管单位不给钱,行业协会就想通过认证来捞钱,企业也想借认证来玩噱头,他们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处于弱势的消费者只好当了冤大头。这不是通过一个管理办法就能解决的。” 有关专家认为,要打破目前认证行业的混乱无序,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快认证机构制度改革步伐,让认证机构与行政部门彻底“分家”,让其真正成为中立、公正的机构;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严格审查认证机构资质,引导认证机构开展有序竞争;同时,加大对认证机构和有关责任人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