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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报记者钟慧
证监会就证券登记结算业务制定的首部专门规章——《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随着《办法》的发布施行,证监会将组织登记结算公司对现有业务规则进行清理,尽快制定出与《办法》配套的各项具体业务规则。业内人士为,这也意味着对账户的清理和规范加速。
证券实名开户
《办法》明确,证券账户实行实名制开户制度,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直接为投资者开立账户,也可以委托证券公司代为办理。《办法》也进一步规范了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的关系,即投资者应当委托证券公司托管其持有的证券,证券公司应当将其自有证券和所托管的客户证券交登记结算机构存管。投资者应当与证券公司签订含必备条款的证券交易托管与结算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办法》规定证券和资金结算实行分级结算的原则,在多边净额清算方式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共同对手方按照货银对付原则,以结算参与人为结算单位办理清算交收。
海通证券研究所分析师张崎告诉记者,事实上,《办法》中明确的许多规定,此前已经在操作层面开始实行,《办法》是将这些做法制度化,今后更加严格地执行。
控制结算风险
针对我国证券登记结算业务风险的实际情况,《办法》从三个层次对结算风险防范作出了安排,包括组织结算参与人建立证券结算互保金;要求结算参与人提供交收担保;以及对出现重大持续交收违约的结算参与人,赋予登记结算机构相关职权,包括暂停或终止办理部分或全部结算业务、提请证监会行政处罚、提请交易所停止交易等。此外,还明确了处于清算交收中资金、证券和担保物不得被强制执行的具体内容,为结算系统安全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数据显示,4月11日,沪深两市投资者新增开户总数为15928户,截止到当天,沪深两市账户总数超过7392万户。开户的活跃,反映了股市的升温。但与此同时,记者了解到近期平均每天的销户数有数百之多。“这是比较反常的”,张崎认为这些主要是被清理的账户。据业内人士的估算,在现有的账户中,约有4000万是“沉睡账户”,很可能借《办法》发布进一步清理。
预留创新空间
权威人士表示,《办法》在账户体系设计、结算模式选择等方面为产品和制度创新预留了空间,基本保留了目前投资者的交易习惯,体现了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追求效率最大化的原则。
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成立5周年庆典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也曾提到,“要继续支持市场各项改革创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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