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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刘浏)昨日,全省工商机关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举行。省工商局副局长洪波要求:要突出查处医药购销、中介机构、商品经销和服务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把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放在当前的首要位置。据通报:2005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共查处各个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158件,案值4326万元,罚没款1332万元。
收受回扣属商业受贿
此次整治商业贿赂对经营者的4种商业贿赂行为将会予以严查: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采用财物或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采用商业贿赂手段为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行贿行为,以及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受贿行为;经营者在商品交易中向对方单位或者其个人附赠现金或者物品行为(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除外)。
举报商业贿赂将保密
从4月起至12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将专项治理商业贿赂。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教材(辅)发行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一般都是“一对一”的交易,具有隐蔽性强、取证难的特点,单靠工商部门日常监管和市场巡查发现案源是不够的,因此要充分动员社会力量扩大案源,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省工商局公布商业贿赂举报电话:86783841;举报网站:“四川企业信用网”(www.sccredit.gov.cn)。将会为举报人员保密并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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