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实行四大节能政策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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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12:22 黑龙江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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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表示,在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过程中,我国将采取四大能源政策。 徐锭明在提交给11日举行的国际柴油发展论坛的报告中说,这四大能源政策为: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节能。我国把转变增长方式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努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结构调整的节能效用。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实施《促进产
通过完善价格和财税体制促进节能。我国将继续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进能源领域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进程,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 通过提高科技水平促进节能。我国将继续实施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加强引进能源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力度,实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实施促进创新创业的金融政策,加速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等。 通过加强管理促进节能。我国将抓紧制定和修订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法律法规,严格高消耗、高污染行业的准入标准,加快制定产品强制性能效标准,尽快建立建筑节能标准。加强需求管理,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自愿协议,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