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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欠情况两日内披露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 12:34 新闻晚报

  晚报讯 上证所、深交所日前分别发出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情况进行披露,上市公司本年度新增发生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也应当逐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相关要求制定清欠方案,两所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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