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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政策敲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 05:04 浙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李明华 记者 李建)日前,经杭州市政府批准,备受关注的《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试点办法》正式通过。《办法》确定了“购房入户”的先行试点区域为钱江新城区域、杭州经济开发区和滨江区。

  钱江新城区块所辖范围是:东至钱塘江北岸,南至钱江四桥东侧(中河高架接口),西至秋涛路,北至钱江二桥西侧(艮山西路);扩大区块东至和睦港,南临钱塘江,西至
钱江二桥,北至规划钱江路。杭州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和滨江区规划范围均为试点区域。

  该《办法》对购房入户的单套住宅购房总价作了明确规定:钱江新城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杭州经济开发区达到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滨江区达到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购房入户付款方式实行一次性付款和抵押贷款两种方式。如果购房者采取抵押贷款购买住房的,必须在还清全部贷款并办理他项权证注销登记后,才能办理购房入户。

  此外,申请杭州户籍的外地人还应符合杭州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例如:申请杭州户籍者,必须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无传染疾病,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必须迁出。

  达到一定购房价值和时限,并符合相关规定,经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1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户籍。而且,在办理户籍入杭之日起3年内,购房人不得对所购房产进行交易。此外,该《办法》还规定,发布之日前购买房产不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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