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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行业将要缴纳安全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 03:02 海峡都市报

  N经济观察报

  本报讯继灾难事故频发的煤炭行业之后,财政部与国家安监总局正酝酿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等其他高危行业,也开始实行提取安全费用和风险抵押金的措施。相关政策正在调研与拟定过程中,将于今年年内正式出台实施。

  早在去年底,财政部和国家安监总局曾联合发文,在煤炭企业中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此政策自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以来,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在生产安全事故后逃逸和支付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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