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不必等到“3.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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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 19:49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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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在15日召开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上说,“十五”期间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消费者维权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消费教育在全社会不够广泛,不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消费安全、消费环境和消费侵权等问题仍比较突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执法力度还不够,特别是农村消费维权工作还比较薄弱;消费维权的体制、机制尚未健全,消费维权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手段相对滞后等。
天天都是“3·15” 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 刘浦泉)临近“3·15”,消费者咨询、投诉量明显上升。去年3月14日、15日两天,北京市工商局“12315”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96315”共受理投诉882件,占整月投诉的31%。专家提醒说,消费者遇到问题应尽快向有关部门投诉,不必等到“3·15”。 消费者为何选择在“3·15”期间投诉?据分析,主要原因在于消费者认为这期间什么问题都能解决,而且问题会解决得比平时更好、更圆满。有的消费者称,自己购买的商品早就出了故障,但经营者一直拖延处理,多次交涉均没有结果,现在快到“3·15”了,投诉一下,经营者就不敢不给自己解决问题了。还有消费者说,自己的问题是多年的“老案”,一到“3·15”这天就投诉,已经有几年的历史了,但一直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所以还打算今年“3·15”再投诉。 “其实,消费者完全不用集中在‘3·15’期间进行投诉,‘12315’‘96315’热线实行365天工作制。”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主任贾英池说,如果消费者只等“3·15”这几天投诉,有可能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比如产品已经过了保修期限,或因时间较长,消费者无法出具购货、保修凭证等。每年“3·15”期间,工商部门受理投诉时都遇到类似问题。她认为,消费者应树立“天天都是‘3·15’”的意识,遇到问题及时投诉,“12315”“96315”每天都在倾听消费者的声音。 人心齐 泰山移 新华网哈尔滨3月15日电(颜秉光、郑峰)哈尔滨市民李景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揭露假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路上,我经历了太多的坎坷。老人苦笑着说:“让假药现形,光靠我一个老头子办不到。” 现年67岁的李景伦老人,原是哈尔滨一家国营工厂的副厂长,后下海在石家庄、上海等地经商。1997年, 他老伴在石家庄突发脑溢血,经抢救保住了一条命,从此开始了半卧床生活,刚开始还能部分料理自己的日常生活。然而,两次无意中使用假药过后,老伴不但完全卧病在床,就连日常的吃喝拉撒也离不开人了。9年中,共花费30多万元医药费,几乎掏空了全家的多年积蓄。 李景伦说,第一次买到假药是在居民小区里,花1000多元从游医手中买了据说能“让脑溢血消失”的“神药”,结果老伴服用后腹泻不止,因为对方“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没法去找;第二次买到假药在2005年8月间,这次他到一家医保定点药店给老伴买注射液,注射后老伴高烧39度多,患了严重的便秘。 农民如是说 新华网南宁3月15日电(记者张周来)长势喜人的葡萄喷洒了所谓的“高效农药”之后,原本正常的叶片开始烧枯、脱落;攒下钱满怀希望买了“优质”的甜玉米种子,辛苦到头结出的玉米棒却又小又稀,还不如老种子。记者“3·15”期间采访不少农民,他们说,我们就盼着3·15狠打假农资。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系统公布了去年查处的十大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再次就三类特别容易坑农害农的假冒伪劣农资做出警示,工商管理人员形象地概括为“新三无”症状: “无准生证”,部分农资产品根本没有获得相关许可,就偷偷摸摸地生产和销售。2005年3月,工商部门查明,广西崇左市某复合肥料厂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复合肥料近3个月,生产的60多吨复合肥料一半已经进入流通环节销售,工商部门以无照经营为由责令其停产。 房子:我们的大事 新华网南京3月15日电(记者邓华宁)“一提到‘3·15’,消费者就想到要申诉喊冤,其实,消费者更要学会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丁渤,南京市某建设公司副总工程师,是“民间验房师”这一新兴行当的先行者。 2005年,丁渤和他的团队共接受购房者委托验房4000多套,几乎包括新上市的所有楼盘,约占当年南京商品住宅销售总量的1/20,平均一天要验房10套。由于中国还没有“验房师”这方面的资质证,因此目前他们大都被称为“民间验房师”。 丁渤说:“一套商品房牵扯到一代人或几代人的积蓄,消费者应该谨慎对待。然而在几年前,南京市的消费者很少因为房子的质量问题而寻求法律援助。消费者首先是怕费事,关键是自己不懂相关的知识;其次是怕开发商强势,其实,这两种观念都不正确。”丁渤说。 人民工商在行动 全国工商机关认真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依法查处消费侵权行为,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五年来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73万余件,价值90.8亿元;查处消费侵权案件80.2万件,受理消费者申诉361万件,办结率近9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7亿元。 据了解,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各级工商机关将加大消费维权的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消费维权水平。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强化消费教育,扩大社会宣传,努力营造消费维权良好的社会环境;扩大消费维权国际合作,共同推进国际消费者保护运动。 消费提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