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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沪工作须办就业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 09:30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 李蕾)市劳动争议仲裁委昨天传出最新消息:截至昨天,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共收到外国人提起的申诉书100余件,其中受理了64件,在没有受理的案件中,有25%是因为外籍员工未办理就业证或办理的就业证失效,从而失去了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

  据市劳动仲裁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外籍人员在中国就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就业证,这是外籍人员合法就业的必然手续,否则一旦发生争议,失去的必是其本人的合法权
益。此外,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必须经过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不服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换句话说,人民法院只受理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争议案件,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外籍员工。

  仲裁委员会有关专家还提醒,外籍人士与企业签订

劳动合同时,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在福利待遇、
医疗保险
、解除聘雇关系等内容上一定要详细约定。同时,企业也有必要对外籍员工进行政策解释和说明,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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