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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扎根长春干个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 01:38 新文化报

  2004年10月以来,长春迎来首位港澳地区的个体户

  本报讯(记者 李德庆) 昨日15时许,两位女士代表香港居民孔志伟先生从长春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王亘的手中领到了个体营业执照。这是自从2004年10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生效以后,长春市产生的第一个来自港澳地区的个体户。

  据悉,2005年1月1日起港澳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包括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等。从今年开始,港澳居民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还增加了货物、技术进出口,摄影及扩印服务,洗染服务,汽车、摩托车维修与保养。

  长春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王亘认为,港澳居民在长春从事个体经营后,长春市民可以购买到优质的香港商品,大量港澳居民从事个体户在长春投资将改善长春整体形象,优化投资环境。中国进入WTO以后鼓励企业公平竞争,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港澳居民在长春投资,市场竞争会更加激烈。(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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