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节•坚强女人]黄学军:十年无一错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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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 10:35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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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富正义感的女法官 2月26日,南粤女法官黄学军站在北京“2005中国法官十杰”领奖台上,她是广东省第一位获此殊荣的法官。 组委会给黄学军的颁奖词是:在她的词典里,没有小案大案的分别,没有强者弱者
18年间,黄学军从一个高中毕业生沿着打字员、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的岗位,一步一个脚印干到拥有研究生学历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10年法官生涯,黄学军审理案件2000多宗,无一超审限,无一改判发回重审,无一件错案,当事人服判率极高,连续五年被评为“办案能手”。 与众不同的是,黄学军还活用调解这个“东方经验”,不仅案结事了,而且定纷止争,让法律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 2002年12月底某天深夜,酒吧员工李梅(化名)由于工作劳累和疲倦在下班回家途中骑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下肢瘫痪,经法医鉴定为二级伤残。车祸发生后,酒吧老板陆续主动承担了医疗费等78000元,2004年7月后,因酒吧经营不善几近倒闭,老板便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万般无奈的李梅只好把老板告上法庭,但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二审开庭时,李梅在审判庭上恸哭不止,“我现在就要法院当庭宣判!我已经没有活路了!” 目睹李梅那企盼和几乎绝望的眼神,负责审理此案的黄学军告诉李梅,“请你相信我们,我们会帮你想办法的!” 当天晚上,黄学军和书记员找到了酒吧老板,由于生意萧条,老板患了忧郁症,所以第一次的谈话非常艰难。但黄学军明法析理,称法律的缺憾并不等于责任人能规避应负的责任,终于在连续三晚的长谈之后,老板被感动了。老板主动表示愿一次性赔偿3万元。当拿到赔偿款时,李梅的老父亲就按捺不住自己的激动,“感谢你们啊!为我们弱者撑起了一片晴天!”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