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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代理人或成“友邦案”原告证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 08:52 新京报

  月底开庭

  本报讯(记者张嵩浩)记者日前获悉,备受关注的“友邦重疾险案”将于本月30日早9:30在深圳市罗湖区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前友邦代理人或将作为原告证人出庭作证。

  据原告代理律师马辉称,律师事务所已经收到了法院的开庭通知书,本月22日举证
期限到期前将向法庭提供若干新证据。新证据将包括友邦深圳分公司寄给两名原告的通知函,要求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马辉表示,友邦深圳在双方未达成解除合同条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保险合同,并未按投保人的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属于单方面违约行为。

  据了解,一名前友邦代理人将可能以原告证人身份出现。据介绍,此人曾做过一段时间的友邦代理人,同时自己也投保了友邦重疾险。

  此次该案曝光后,他表示公司在培训代理人时就没有清楚地解释条款内容,就更无法对投保人正确告知了。

  马辉认为,此案的关键在于两点。首先,友邦深圳在订立合同时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但友邦深圳却没有对投保人尽到告知义务,有失公平。其次,友邦重疾险条款不符合医学原理,所谓“保险医学不同于临床医学”一说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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