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误导消费者占了三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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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 00:02 新文化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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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消协公布2005年长春市十大消费维权案例 本报讯(记者 李德庆 胡晶) 昨日,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布了2005年消费者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其中事关市民衣食住行医疗方面的投诉依然占大部分。 案例一 刘先生花5万元买下两台汽车,在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时发现,此车是被撤销
消协点评:消费者在购买前最好到车辆管理部门咨询,特别是该车的售后服务是否有保障。 案例二 臧女士到某医院美容科花1500元做隆鼻手术,术后刀口处开始感染、发高烧。 消协点评:消费者在美容时,一定选择正规、信誉好的医院。 案例三 长春市某健康服务中心宣称子宫肌瘤治愈率达99%。张女士经近半年的治疗,病情没有好转,反而肌瘤增大。 消协点评:用百分比宣传治愈率就是误导消费者,消费者不要轻信。 案例四 朱女士将价值1.68万元的皮衣送到某干洗店进行熨烫,服务员在熨烫过程中将皮衣前襟熨坏。 消协点评:消费者应选择有规模、专业水平好的干洗店,一定要检查服装的自然情况,对有问题的部位双方要签字认可,特别应注意“洗涤标识”。 案例五 消费者谭某,购买一台三轮摩托车。使用不到一个月便维修四次,修理后仍不能正常使用。 消协点评:消费者在购买摩托车时选择大的商家和品牌摩托车,发现有性能故障时,要及时找经销商按“三包”规定处理。 案例六 某单位花了1082.40元购买某饭店生产的汤圆,可汤圆下锅后干煮不熟。 消协点评:消费者在购买汤圆时尽量到大的商场、超市里去选购。 案例七 李女士在沈阳炳宪玉制品有限公司购买了一个保健床垫,使用2个月没有任何疗效,商家继续欺骗说长期使用才有疗效,说明书上误导消费。 消协点评:保健床垫的说明书在宣传上误导了消费者,是属违反《消法》规定行为。 案例八 钟先生购买“上海骑士达”品牌的举升机,几天之后公司才给贴上了“上海骑士达”标识。 消协点评:消费者在购买大件产品时,一定要索取发票,看清产品是否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 案例九 冯女士新装修的房子突然发水,经查看是淋浴器“调温阀”内一颗螺丝钉断裂引起。 消协点评:不能完全相信检测报告,要本着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十 邱女士购买保健品康圣—珍核酸15盒,宣传说康圣—珍核酸可以治疗糖尿病。可邱女士服用四个月后,血糖不但没有降低反而升高。 消协点评:该产品在宣传上用了“效果奇特”绝对用语,属于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提醒消费者看病要到正规大医院诊治。 (新闻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