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周供”可讨市场欢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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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09:00 解放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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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展银行日前在全国首推“双周供”房贷还款方式。以贷款50万元,30年期限、6.12%利率计算,如果按等本付息方式,那么借足30年的利息总额是593117元;而按深发展的新房贷方式,到期支付利息总额是477931元,足足可以省下11万多元。 笔者注意到,还贷周期由“月”改为“周”后,一年还款总量其实是增多了。一年有12个月52个周,按月还款,一年还12次;而双周还款,一年还26次,由于2个双周还的钱相
俗话说,千做万做蚀本生意不做。对消费者来说,“双周供”可省下利息支出,对银行而言当然也是有利可图的。一方面,资金流动速度增加一倍,相当于多出了一倍可用资金,可以用来赚更多的钱;另一方面,借此创新产品拓展房贷市场,本身就可增加一块收益。 应该说,“双周供”确实是一种创新,对购房者来说,也是多了一种还贷方式的选择。然而,这种选择其实是有条件约束的。为什么?关键在于,目前我们的房贷市场并不是有充分自由选择度的市场。例如,很多房贷银行都是开发商指定的,所谓的“捆绑式销售”,消费者很难根据自身需求和产品特性自由选择银行,选择房贷品种;即使可以选择,开发商也要附加前提———自行办理,消费者最后往往会因为时间、精力等成本过高而让步。所以,“双周供”能否推而广之,同行跟进热情有多高,笔者不敢乐观。 从市场角度而言,“双周供”毕竟只是还款方式变化,而不是房贷利率下降,前景究竟如何,目前也很难断言。事实上,目前房贷的创新产品并不少,除了等本付息、等额付息这样的基础性品种外,有的银行推出了固定利率房贷、接力贷款,等等,但市场的反应并不热情,据说光大银行固定利率房贷推出至今一个多月,响应者寥寥。目前的楼市行情较为平淡,固然是一个原因,但这些房贷新品的设计,是否真正站在消费者角度来考虑呢———就说这个“双周供”吧,每月两次还款或扣款,岂不是让消费者每月多操一次心吗? 金融创新产品要讨市场欢心,需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真正给予消费者实惠。 蒋娅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