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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应碧:最贫困10%人口收入仅占国民收入总额1.8%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 09:28 金羊网-新快报

  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段应碧:最贫困10%人口收入仅占国民收入总额1.8%

  新快报讯“最贫困的10%的人口,所得的收入占国民收入总额的1.8%,而最富有的10%的人口,所得的收入占国民收入总额的将近30%。”日前,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段应碧(见图)在出席首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时表示,当前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不仅影响大众有效需求的生成,制约经济发展,还正在加剧社会的不和谐。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段应碧表示,富人的奢侈消费和穷人的生存困境同时并存,而且两个群体之间缺乏良性互动,诱发出社会一部分人的“仇富”心理。这些情况说明,我国社会的不和谐和不稳定因素正在增加,现在已经到了需要更多地关注公平的阶段了。

  段应碧表示,解决社会分化问题,不是简单的“劫富济贫”,段应碧主张,解决贫富差距问题需要推动三次分配,开发出国民收入的1%成为公益资源。

  首先,要完善市场、搞好财富的一次分配。市场是财富第一次分配,要从根本上提高效率,促进公平竞争,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使国力增强,福利提高。

  第二,要合理税负,搞好二次分配。在打击非法收入的同时,应当利用税收杠杆搞好二次分配,提供公共支持效率和分配的公平性,抑制社会的继续分化,实行累进税制,合理“削高”;实现扶贫与社会安全网建设,合理地“抬低”,促进社会公平。

  

段应碧:最贫困10%人口收入仅占国民收入总额1.8%

  最后,还要注重财富的第三次分配,促进非营利组织的发育,特别是公益慈善性组织的发育,建立公平社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先富人群和后富人群之间的互动,平衡社会的心理冲突。这是一个很好的方式,因为政府给低收入人群的补贴,他们不会更多地感恩,相反会认为这是政府应该做的。但如果先富人群交完了税再拿出钱资助这些低收入者,他们就会感动,这种感动可以减轻社会相对失衡的心理冲突,激发后富人群的斗志和责任,先富人群也会通过做善事发现自己新的生命意义,增强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如果这两种人通过互动得到新的东西,那么社会的和谐度自然就会增加了。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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