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沪部分场合限方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10:39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上海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方面的地方性规范《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对方言在上海的媒体、商业等各个领域的应用做出了全面的解答。

  上海市语委还特别提出,要修订公安干警普通话达标标准,加强上海全市公安干警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同时,推动上海的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从业人员逐步开展普
通话和汉字应用能力的培训测试,年内将首先在一到两个公共服务行业启动。

  而对于未成年人,2006年,上海将在全市的中小学校普遍开展一门名为《少儿口语交际》的拓展型课程教学。另外,在部分中小学校开始实施普通话考试的试点,以此强化上海孩子们的普通话表达能力。

  (含辛/编制)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