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部门公布抽查结果 摩托车头盔两成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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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06:28 扬子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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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质监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对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进行的国家抽查日前有了结果,本次抽查共涉及北京、河北、浙江、广东、福建5个省、直辖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种产品,其中合格24种,产品总体抽样合格率为80%,但小型企业产品质量问题比较突出,合格率仅为64.7%。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差。该指标是衡量头盔安
摩托车乘员头盔是重要的交通安全防护用品,其主要功能是当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时能有效地保护司乘人员头部,减轻激烈碰撞时带来的强大冲击力或防止尖锐物体直接刺入头部。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就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本次抽查中发现,乐清市南宏摩配有限公司出产的“吉尔”中号头盔、乐清市远大摩配有限公司产的“LGL”大号头盔以及徐水县梁家营荣飞玻璃钢厂出产的“名剑”大号全盔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靳松春宁昕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