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进入热议 投资激励政策酝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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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 14:12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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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加工基地转移农村,应允许把原在城市的工业用地改做房地产” 本报特派记者邱登科报道: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日前发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今年广东“两会”的热门关键词之一,2月21日下午召开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座谈会。2月22日,广东省长黄华华在会上谈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全免费和免收农业税等问题时说,种粮不交税、读书不交费是多年
农产加工业下乡厂房用地工转商? 同一天,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刘昆在向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作2006年预算草案报告时,更公布了今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财政预算计划:安排资金51.98亿元。其中:农林水部门正常事业费5.51亿元,专项投入46.47亿元。继续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27亿元,确保全省农民真正实现零税负。 这一预算草案将会上关于建设新农村的热议引向了投资政策领域,中心话题是如何鼓励产业资本“上山下乡”,以及政府财政在建设新农村中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投资新农村应获贴息贷款 省政协委员、河源市副市长吴有必认为,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是让农民进城镇,享受城市文明,而不是让农民就地成为永久居民。必须趁目前劳工供应紧张的大好时机,抓紧培训农民,转移农民,减少农民。他认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应该是产业资本,而不是农民。建设新农村的关键环节是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延长农业产业链,把农副产品加工业留在农村,把农业农副产品服务业留在农村,把农业农产品的附加值尽可能地留给农民。 农业资本减免地方所得税? 为此,他建议应该出台促进产业资本“上山下乡”的激励政策,例如:农副产品加工基地转移到农村后,应允许其原在城市的工业用地改变为商业用地或房地产用地,用增值的土地收益用于农业农村开发;对农副产品基地建设以及高科技农业项目给予直接财政补贴;对“上山下乡”的农业资本政府提供贴息贷款;对“上山下乡”的农业资本减免或返还企业地方所得税,免收地方各种规费等。 省政协委员、原省侨联主席古华民认为,市场经济并不是万能的,也有不灵光的时候,特别是经济发展条件差的地区,市场经济发挥不了作用。他认为此时就要用公共财政的手段来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因为公共财政具有资源配置、分配收入、稳定经济的功能。他建议制定《公共财政监督法》,这样才能做到监督有法可依,从而实现决策、监督的民主化、程序化、科学化、制度化。在《公共财政监督法》出台以前,应该强化人大政协的监督职能,强化人大政协相关专业委员会的建设,特别是吸收专业人士参加相关专业委员会,以便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 省政协委员、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黄庆勇认为,要把全省看成一个整体的生态家园,把绿色文明贯穿于发展的全过程,并以此为指导,研究确定广东生态型优化发展新模式,把农村规划建设成为城市的后花园。 为此,他建议在全省区域发展梯次之间及城与城之间,严格划定农田保护区、自然生态保护区和镇村控制区;严格限定城市和镇区人口规模、地域范围、用地进度和建设方式,为子孙后代留下宜于生存发展的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