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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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 14:43 今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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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记者杜宇)记者13日从 建设部获悉,《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将于2006年3月 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管理,保障城市
基础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转。 据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 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 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这位负责人说,《城市黄线管理办法》规定了城市黄 线应当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时划定。划定应当 遵循三个原则:与同阶段城市规划内容及深度保持一致; 控制范围界定清晰;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城市黄线一经批准, 不得擅自调整。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的活动分别是: 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 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 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其他损坏城市基础 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这位负责人还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 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批准在城市黄 线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