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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震集团被判偿还借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 14:00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林润)雄震集团前不久曾公告说,该公司被借款合同纠纷案列为被告。眼下,这起纠纷案有了新进展,雄震集团昨天说,集团已经收到两份民事判决书。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原告是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思明支行,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成了第二被告。

  公告说,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公司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思明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1450万元及利息。另一份判决书则说,判定被
告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思明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1170万元及利息。第二被告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公司追偿。

  记者昨天试图采访雄震集团董秘,但是至发稿时止都无法与之取得联系。而此前雄震集团的业绩预告也让人难以乐观,该公司表示业绩不佳的原因是受售卡机市场疲软的影响,所以集团去年销售收入与前年相比大幅下降。同时,因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和利润率极低,而同期原材料和配套件价格却上涨。另外,去年下半年,该公司各项贷款到期,资金紧张,公司产品的战略结构调整也未能取得预期效果。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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