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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9日,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下称“珊瑚礁管理处”)举行了一场执法听证会。
这是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成立14年来首次举行的听证会,自然十分引人关注。除了主持听证的管理处几位执法人员和被处罚的在三亚小东海从事旅游开发的4家企业代表外,听证会也吸引了几家媒体的记者。表面看来,这是一次履行“依法行政”的“
正常程序”,然而对于知情者来说,这不外是三亚市的旅游企业与旅游企业之间运用各自社会资源所进行的又一场博弈而已。
去年年底,在三亚小东海水域从事旅游经营的4家企业陆续接到了珊瑚礁管理处的《关于停止在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域内从事旅游开发活动的通知》。该“通知”称,在小东海的环球潜水、航空旅业等4家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海上旅游活动”,要求4家企业在限期内“停止海上旅游活动”。对于潜水企业来说,这样的“通知”实际上等同于停业。
说到小东海,就不能不提到他们的竞争对手大东海公司。大、小东海在三亚旅游潜水领域的竞争由来已久,最早可以上溯至2000年6月,当时大东海公司在三亚市政府的支持下通过极不规范的招标,取得了大东海风景区20年的管理经营权。而后,大东海公司频频对周围的企业进行打压和驱逐。此次大、小东海同属于三亚大小东海榆林片区,“通知”单单只冲着小东海的企业而来,这明显是不让他们过好这个春节。只要他们都停了,附近的客人就只有去大东海游玩了。旅游企业一年就只指望这时候赚点钱了,当然不服。
经了解,这次行动果然与大东海公司有关,该公司董事长邢增平利用其人大代表身份,年前上书有关部门,要求取缔在小东海的“非法企业”,据说这份上书,得到了某些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并随后进行了新一轮的打压行动。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早在2002年11月,海南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委托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对小东海的环球潜水公司进行调查,结论是:环球潜水是合法企业,而且经营管理规范,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而事过三年多,该公司却成了“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海上旅游活动”的企业。
“我们都是经过批准才进行旅游开发的,而且也办理了所有应该办理的手续,怎么能够说停就停呢?”航空旅业总经理李丽君说。她的企业于1995年开始向海南省计划厅、海洋与渔业厅、省旅游局报项目和规划,1997年进入小东海,与环球潜水和新兴体育休闲两家公司合作,在划定海域进行旅游经营活动。2002年4月,公司投资3000万元,从芬兰进口一艘潜艇“美人鱼”号,专事海上旅游活动。“光关税就交了600多万元,怎么说停就停呢?李丽君不平地说。
环球潜水负责人也表示:环球潜水公司在小东海海域开展海上旅游活动是依照法定程序,报经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取得的行政许可、并在经营期间认真履行保护区内的珊瑚礁生态环境义务,没有任何违法行为。
另外,珊瑚礁管理处的“通知”实际上否定了海南省海南与渔业厅5年前做出的《关于对三亚环球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三亚国家级珊瑚礁自然保护区(小东海区域)从事潜水旅游的批复》。该文件明确表示,同意环球潜水在小东海从事开展潜水旅游项目,并且划定了开展潜水旅游的范围。珊瑚礁管理处只是海洋与渔业厅下属的一个处级单位,下级否定上级,这是不可理喻的。并且,依照有关规定,只有做出行政许可的部门,才有权做出撤销或变更行政决定。
听证会在珊瑚礁管理处一间狭小的会议室里举行。在珊瑚礁管理处的执法人员按部就班地念完了处罚通知之后,听证会随之进入调查程序,由4家企业分别发表申辩意见。
“为什么某些企业连海域使用金都拖欠不交,政府部门却不去查处,而我们有合法手续并依法经营,为何政府部门却偏偏要跟我们为难?”
“我们的政府批文多达28份,其中,有关海域使用的政府批文就有14份。怎么能说我们是‘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海上旅游活动’呢?”
面对企业的发问和质疑,听证人员一脸无奈。没有辩论、没有质证、没有陈述,听证会最后只得草草收场。
听证会后,记者向主持听证的珊瑚礁管理处的何副主任提出了三个问题:1.你对今天的听证会怎么看?2.你认为珊瑚礁管理处是否具备听证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定程序?3.听证之后、正式处罚下达之前,这4家企业是否可以进行经营活动?
何副主任或是抱以沉默和支吾,或是用“我没办法回答你的问题,请你不要难为我”来回避。
尽管如此,但人们都相信,这新的一轮博弈似乎才刚刚开始。(25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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