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合并改革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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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11:08 中国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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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17日电1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合并改革的进程,将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据王力介绍,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中国的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两套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制,两套企业所得税制虽然法定的税率是相同的,都是33%,但是实际的税负由于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多于内资企业,所以实际税负是外资企业低于内资企业。这对于中国
他说,对企业所得税制的改革,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都作了部署,明确地指出,要统一各类企业的税收制度。现在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按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的合并改革进行积极的研究和论证。 王力指出,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将现行内、外资分别适用的两套所得税法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建立适用于内外资企业的统一规范透明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优化国民经济的结构,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地发展。(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