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房真的要征收重税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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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06:51 扬子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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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日,本报报道了“购买第二套住房可能征收高额不动产税”的消息,不少购房人反应强烈。一些热心读者纷纷打来电话询问,如果开征的话,税率究竟是多少?第二套住房又该如何界定等等。记者昨天就此话题采访了有关部门以及业内专家后得知,南京目前征收高额不动产税的条件尚不成熟。 昨天的报道中称,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一位官员指出,“我国的不动产税正在研
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一位负责人也透露,对第二套住房加重征税的说法一直在坊间流传,不过由于操作上有难度,因此很难实施,征收税率、界定标准等问题目前都只是“纸上谈兵”。他举例说,比如夫妻俩购买了两套房产,不过在产权登记时分别用各自的名字,对于后来购买的这套房产能不能算第二套住房?再比如,一个三口之家打算给住房“升级换代”,买了新房后卖掉了原先的旧房,那么这套新房能否算是第二套住房?还有,小夫妻结婚时一次性购买了一大一小两套房,按哪套征税也是个难题。 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如果这则“对居民购买多套住房征收重税”的消息是出自国家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那就是可靠的信息。但遗憾的是,这则关于税收政策的消息并非出自税收主管部门,所以,可视为个人看法,没有权威性。目前,在南京查找居民购买第二套、第三套住房的信息,对于税务部门而言,难度不是太大,因为其在房屋产权登记的规范性上已领先全国——通过市民购房时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便能查出何时何地在何处购买过房产。但这仅是在南京。如果居民在南京购置一套,在上海再购置一套,且不是通过贷款而是用自有资金获得第二套住房,税务部门又怎么去界定是否为投资性住房还是自住房?所以,只有将所有城市的居民房产信息、银行贷款信息等联网,通过比对亲属关系筛选查出是否为第二套投资住房,而目前我省尚没有这个条件。同时,所谓的“不动产税”最后到底是叫“物业税”还是“不动产税”,到现在都没有定论,其征收办法及相关法规也在研究中。因此,这一税种征收的可行性、操作性都未成熟,离真正实施尚有时日。 (马祚波沈春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