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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学聪)“十五”期间,我国GDP年均增长率从此前预计的8.8%提高到9%以上。昨天,国家统计局公布了《关于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数据修订结果的公告》。
《公告》显示,我国2001年至2004年四年间的经济增长率分别从原来的7.5%、8.3%、9.5%、9.5%,调整为8.3%、9.1%、10.0%和10.1%。而日前国家发改委对2005年经济增长的预测值是9.8%。按照以上数据推算,“十五”期间,我国经济的年均增长率将在9
%以上。
2005年12月2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为保持GDP数据的历史可比性,他们按照国际惯例,对2004年以前一定年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按照修订后的GDP数据计算,1979年至2004年我国GDP年均增长率为9.6%,比较原核算数提高了0.2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官员表示,经济普查反映出来的GDP数据的变化是多年累积的结果。考虑到利用经济普查资料计算的2004年GDP数据比年快报核算数增加的2.3万亿元中有93%出自第三产业,而1992年进行第一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后,已对1978年至1992年的GDP历史数据进行过修订,因此,这次GDP历史数据修订的时期确定为1993年至2003年。
网络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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