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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汽车外观侵权案首次胜诉争“海狮”华晨诉金程一审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 09:31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笪莉萍)

  历时5个多月之后,华晨金杯诉秦皇岛金程海狮外观设计侵权一案一审胜诉。昨日,记者获悉,去年12月份,通过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被告秦皇岛金程海狮被认定外观涉及侵犯了华晨金杯海狮的知识产权,被告被要求向华晨金杯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近年来,随着汽车业的发展,我国汽车行业也迎来了知识产权纠纷的高发期,丰田诉吉利、通用诉奇瑞QQ外观侵权等,而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胜诉的,金杯与金程的“海狮”之争,还是第一例。

  昨日,记者从

华晨金杯法务部了解到,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令,被告秦皇岛金程自动车工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涉案侵害原告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ZL02332808.8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轻型客车,并于判例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

  业界认为,金杯海狮与金程海狮的专利之争,其实是我国轻客市场近几年激烈竞争的一种表现。截至目前,金杯海狮已销售50多万辆,连续九年蝉联轻客市场第一,稳稳占据轻客市场的半壁江山,正因为此才出现“狮王争霸”现象,目前冠以“海狮”之名的微客,至少有7家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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