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深圳今年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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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10:19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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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44平方米以上的单套住房按3%征收契税 据新华社电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黄珽透露,从明年开始,深圳市政府在出让房地产用地时,将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普通商品房与非普通商品房比例,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因豪宅价格大幅上涨带动普通商品住宅价格上涨的“粘连效应”。
拟限制豪宅开发 2005年以来,深圳房价的过快上涨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黄珽介绍说,国土房产部门通过对住宅价格及产品结构进行分析后发现,2005年1月—11月,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内的普通商品住宅销售套数占到全市88.63%,价格同比上涨10.82%;144平方米以上的高档商品住宅(即豪宅)销售套数占到了全市11.37%,价格同比增长26.16%。这组数据说明,上涨最快的是144平方米以上高档商品住宅即所谓豪宅,其价格上涨的“粘连效应”带动了普通商品住宅的上涨。 有鉴于此,深圳国土房产部门正在酝酿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黄珽说:“我们初步设想,今后在出让土地的合同中规定必须建设的普通商品房所占比例以及可建豪宅的比例,可能在80%、90%以上都要建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 黄珽分析说,今年深圳房价上涨的原因有多方面因素,既有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人口飞速增长、居民收入提高、土地供应紧张、区域产品结构调整等因素,也与市场中某些违规炒作有很大关系。为此,深圳市国土房管局正进一步研究加强深圳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房价的有关措施。具体包括增加土地供应、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强闲置土地处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房地产税收和调整购房首付款比例等。 调整个人购房契税 深圳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对个人购房契税进行调整,其中144平方米以上的单套住房等其他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一律按3%征收契税。 该通知规定,对契税税率的调整作出如下规定:凡契税纳税义务时间发生在2006年1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按照现行国家和省契税政策规定的税率执行,即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继续执行暂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适用税率为1.5%,其他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一律按3%的税率执行。 其他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含出售、赠与和交换),非普通住房、仓库、写字楼、商铺、厂房、车库等房屋的买卖、赠与和交换。 通知规定,凡在2005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前签订有效购房合同的,仍按照市政府原政策规定的税率执行;税款缴纳时间延期至2006年3月31日止,逾期一律按调整后的税率缴纳契税。 通知还明确,上述规定中所指普通住房,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李南玲)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