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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价格将由供需双方商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 08:27 东方早报

  责任编辑 王杰

  据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专电 记者30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在保持电煤价格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取消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明年电煤价格将由煤电双方自主确定,同时,采取必要的配套措施予以保障。

  发展改革委要求,在电煤供求形势缓和的情况下,煤炭、电力企业要理性对待价格分歧,合理确定价格目标,以保障煤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为前提,签订2006年合同。地方政府部门要统一思想,以保持煤价稳定为目标,积极协调煤炭价格矛盾,防止煤价出现大起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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