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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12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五层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徐勇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86,203,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4.72%。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3,08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0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在关联财务公司存款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31,435,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08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由于本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交易对手方的第一大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丽萍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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