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 04: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30日上午在上海青松城(上海市东安路8号)四楼香山厅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8名,共持有代表公司128,778,500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1%;其中流通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7人,共持有公司2,418,500股有表决权股份,占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5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非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人,共持有公司126,360,000股有表决权股份,占所有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6.83%。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

  (一)、审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祝世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8,778,500股,意见如下:

  同意:128,758,100股

  占99.9842%

  反对:20,400股

  占0.0158%

  弃权:0股

  占0.0000%

  2.选举沈扬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8,778,500股,意见如下:

  同意:128,758,100(股

  占99.9842%

  反对:20,400股

  占0.0158%

  弃权:0股

  占0.0000%

  3.选举蔡敬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8,778,500股,意见如下:

  同意:128,758,100股

  占99.9842%

  反对:20,400股

  占0.0158%

  弃权:0股

  占0.0000%

  4.选举黄明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8,778,500股,意见如下:

  同意:128,758,100股

  占99.9842%

  反对:20,400股

  占0.0158%

  弃权:0股

  占0.0000%

  5.选举曲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8,778,500股,意见如下:

  同意:128,758,100股

  占99.9842%

  反对:20,400股

  占0.0158%

  弃权:0股

  占0.0000%

  6.选举仲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8,778,500股,意见如下:

  同意:128,758,100股

  占99.9842%

  反对:20,400股

  占0.0158%

  弃权:0股

  占0.0000%

  7.选举马贤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8,778,500股,意见如下:

  同意:128,758,100股

  占99.9842%

  反对:20,400股

  占0.0158%

  弃权:0股

  占0.0000%

  8.选举颜学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8,778,500股,意见如下:

  同意:128,758,100股

  占99.9842%

  反对:20,400股

  占0.0158%

  弃权:0股

  占0.0000%

  9.选举张煜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8,778,500股,意见如下:

  同意:128,758,100股

  占99.9842%

  反对:20,400股

  占0.0158%

  弃权:0股

  占0.0000%

  (二)、审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李柏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8,778,500股,意见如下:

  同意:128,758,100股

  占99.9842%

  反对:20,400股

  占0.0158%

  弃权:0股

  占0.0000%

  2.选举沈嘉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8,778,500股,意见如下:

  同意:128,758,100股

  占99.9842%

  反对:20,400股

  占0.0158%

  弃权:0股

  占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该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