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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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 04: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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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12月30日 2.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京凤山会议中心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高冠江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349,514,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08,745,150股的57.42%。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社会公众股股东及其代理人出席。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通过《关于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方案:用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14,834,685.26元,资本公积金522,067,662.11元,弥补经营亏损536,902,347.37元,亏损弥补完毕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资本公积金11,496,894.21元。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49,514,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无。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钧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亚铃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