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 04: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安公司)通知
,金信安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5267.77万股社会法人股中的4000万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2005年12月28日至质权人提出解质申请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