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30日上午9∶00在公司学术交流中心六楼七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指定董事路平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名,均为非流通股东,代表股份667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1%,没有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用公积金弥补公司累计亏损的议案》。
根据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股审字(2005)第058号审计报告,本公司截止2005年10月31日审计结果如下:
截止2005年10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113,485,297.48元,盈余公积17,186,069.80元(其中:法定盈余公积9,192,236.45元,法定公益金7,993,833.35元),资本公积584,461,334.41元(其中:股本溢价580,326,423.81元,股权投资准备4,058,705.24元,其它资本公积76,205.36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3号》有关规定,公司以盈余公积9,192,236.45元,资本公积104,293,061.03元弥补上述未弥补亏损,弥补完毕后,公司不再存在未弥补亏损。
该项议案667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解聘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同意聘任中磊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该项议案667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康笃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