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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05年12月28日上午10: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及文件已于2005年12月18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成员9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于建嵘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马利平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对部分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产现状,同意将果酒设备、农用设施等部分资产进行处置,报废资产价值19,862,733.09元;清理资产价值2,257,341.36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0%。
二、通过公司高管人员变动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聘任阿米娜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同时免去阿米娜女士行政总监职务。
阿米娜?克尤木:女,中国国籍,维吾尔族,1969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曾在新疆自治区外经贸厅工作,现任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监。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0%。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于建嵘、赵方东、马利平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高管人员变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在本次议案中,聘任阿米娜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审查阿米娜女士的履历,认为阿米娜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故同意公司董事会相关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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