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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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 04: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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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30日上午9:30在山
根据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05年10月31日,公司未弥补亏损115,464,299.80元。同意公司用任意盈余公积金4,098,438.52元、法定盈余公积金6,401,606.57元、资本公积金(股票溢价)102,499,954.91元弥补公司亏损11,300万元。弥补工作完成后,公司未弥补亏损2,464,299.80元,资本公积金76,618,966.38元。 有效票48,638,000股,同意48,638,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东国欣律师事务所王卫国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