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本报记者 林银来
本报讯 以前,买房时想了解开发商的底细,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不过,从明天起,要想知道开发商的底细,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已经很简单了。记者昨从省建设厅获悉,《福建省建设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将从2006年1月1日施行,届时我省房地产开发商的信用档案将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在福建建设信息网
(www.fjjs.gov.cn)查询房地产商的信用档案。
档案记录6大内容
据了解,《规定》中所称的建设企业包括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资格)证书的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城市房屋拆迁、物业管理等企业。
明日启用的信用档案涵盖了建设企业的6大方面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情况、变更情况、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信用评定情况等。其中不良行为包括:建设企业及从业人员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行政处罚或其他行政处理的行为;因失信、违约、不正当竞争、存在安全隐患等行为或情况受到行政管理机关、金融机构或者行业协会不良评价、认定的情况;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管理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不良记录保持5年
建设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中基本情况、业绩情况和变更情况记录期至终止从业时止,其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的记录期为5年。信用档案在福建建设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在网站上查询建设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时间为1年。
《规定》指出,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建设企业和从业人员注册所在地在外省的,由省建设厅信用办将不良行为记录通知其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由建设部审批资质或资格的,同时上报建设部。此举将促成统一的诚信信息平台,形成全国监管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