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秘书室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变更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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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 04:2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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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自2005年12月31日起,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秘书室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变更
1、办公地址变更为: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千山西路1号 邮政编码变更为:114011 2、董事会秘书联系电话变更为:0412-8417273 董事会秘书室联系电话变更为:0412-8419192 3、联系传真未变更,仍为:0412-6727772 特此公告。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12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