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提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
l公司将于近期刊登《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l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l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在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的制度安排下设置股权激励计划。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的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14:00在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号11号楼二楼第九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09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3,306,3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3.12%。
其中:(1)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6,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9.39%;(2)出席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19,157股,占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37%,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3%;(3)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107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87,200股,占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8.81%,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0%。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章国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8人、监事4人、1名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新闻媒体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经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
1、表决结果: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全体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全体参会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代表股份数(股)同意股数(股)反对股数(股)弃权股数(股)赞成比率(%)
全体股东143,306,357141,598,6981,042,850664,80998.8
流通股股东7,306,3575,598,6981,042,850664,80976.63
非流通股股东136,000,000136,000,00000100
2、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议案表决情况
江苏润丰投资发展咨询有限责任公司737,358同意
张蔚芳642,009弃权
潘淳510,000同意
江华平215,700反对
张正会137,800同意
彭蔚兰115,900同意
徐礼德106,300同意
秦洪江105,400反对
郑桂良100,000反对
陆庆90,000同意
(二)、《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公司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所持其余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时公司股本结构为计算基础,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7股股份的对价。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了法定最低承诺
2)、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声明
“本承诺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时,将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3)、股权分置改革后设置股权激励计划
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数源科技此次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将在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的制度安排下设置股权激励计划,保证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
三、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崇华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TCYJS2005H219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意见》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符合现行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