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商行跨区域从严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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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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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称徽商银行只是个案 记者今天获悉,银监会日前批准安徽省辖内6家城市商业银行和7家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为徽商银行,徽商银行由此成为全国第一家由省内地方金融机构重组而成的地方性商业银行。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表示,根据发展状况允许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是银监会坚持“分类监管、扶优限劣”监管原则的具体体现。徽商银行目前只是个案,银监会在具体审
对于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唐双宁指出,银监会总的指导思想是“城市商业银行目前仍应将化解潜在风险、充实资本、推进改制、改进金融服务作为工作重点。同时,严格标准,对达到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等以 上水平的,可以受理城市商业银行以联合、重组为前提,在充分整合金融资源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审慎设立异地分支机构,并按照审慎监管要求从严审批,稳步推进”。根据这一指导思想,银监会将本着审慎的原则制定了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异地分支机构的准入标准。 唐双宁同时指出,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还要坚持四项原则:一是达标的原则,即申请机构是否能达到审慎监管要求。总体来看,对于申请设立异地分支机构的城市商业银行,各项指标必须达到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中等以上水平。二是有利的原则,即有利于地方经济、有利于中小企业、有利于城市居民的原则。三是适合的原则,即新设机构是否有适合的发展环境。四是市场的原则,即商业和自愿的原则。(30C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