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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严禁房地产售后包租广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今天从上海市工商局了解到,最近该局经监测发现,上海市一些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售后包租的形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屋,并在媒体上刊登了相关的广告,此举属违法行为。

  该局有关人士指出,售后包租的实质是以承诺售后高回报、低风险的方式促销或者加价销售商品房屋,其表现形式通常是以提供固定年回报、原价回购、承诺无(低)风险投
资等方式销售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酒店式办公楼、产权商铺等。上海市工商局将依法加强对房地产广告宣传行为的监管,并作出3点提示:

  一是禁止发布

开发商擅自分割销售原始批准设计为大空间的商业用房或者拆零销售旅馆类用房的广告;二是禁止发布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未竣工商品房的广告,禁止发布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广告;三是
房地产
广告中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30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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