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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上市规则修订完成
修改体现在5个方面;《交易规则》正在修改之中
本报综合报道上证所根据两法修订《股票上市规则》的工作已基本完成,不过这一新规则需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实施。据了解,新《股票上市规则》修订中涉及上市公司的内
容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包括明确了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上市和暂停、终止上市的审核权;完善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对外担保、投资和重大资产处置行为;健全了促进信息披露质量提升的制度设计以及改革了上市公司收购制度等。
高管买卖股票须公告
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新《股票上市规则》增加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公告制度。根据新《公司法》,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时限缩短。董事会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允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适量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每年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允许公司为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本公司股份。
与此同时,新《股票上市规则》修改了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涉及的信息披露标准和审核程序。根据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无论数额大小,一律应当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股东和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总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在信息披露方面,新《证券法》新增的定期报告确认制度、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制度在上证所修订后的《股票上市规则》中都有所体现。而为了配合上市公司收购制度的改革,新《股票上市规则》相应简化了要约收购的停牌制度。
《交易规则》正在修改
另据记者了解,上证所的《交易规则》也正在修改之中。此次修改,将依托新法颁布的大背景,对交易品种、交易方式等原有限制和一些制度空白进行重新修订和补充。比如,增加权证这一可交易新品种;纳入协议转让方式;增加交易系统的订单类别。《交易规则》还将在差异化管理、股票复牌引进开放式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引进意向申报等方面予以革新,日后可针对不同的品种和市场发展需求搭配使用各种不同的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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