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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第一医药
股票代码:600833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九江路619号22楼
通讯地址:上海市九江路619号22楼
联系电话:021-63605761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至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持股变动的生效,尚须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受让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7
第三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四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五节备查文件11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本次收购:指百联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下属控股公司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行为;
新世界集团,本公司:指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出让方,本持股变动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
收购人、新路达:指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
第一医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33,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
中国、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企业名称: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九江路619号22楼
法定代表人:顾振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号码:310000100537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参股、开发、合作,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经营)。
经营期限:自1998年6月15日至不约定期限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沪字310101134504909号;
地税沪字310101134504909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
联系电话:021-63605761
新世界集团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新世界集团为黄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独资拥有的经区国资委授权委托,专门从事商业国有资产经营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新世界集团高管的基本资料: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身份证号码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顾振奋董事长中国上海市310109510408485无
王龙根董事、总经理中国上海市310101195301244015无
王卓贤副董事长中国上海市310102460220361无
沙贤捷董事中国上海市31010196205303630无
金建华董事中国上海市310101560116281无
方之明监事长中国上海市310101195209111631无
王瑞英监事中国上海市310106510425122无
罗忠监事中国上海市310104194911010819无
张引浩副总经理中国上海市310101501120325无
许思豪副总经理中国上海市310101195511131211无
孙跃凯副总经理中国上海市310103581006647无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根据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新世界集团同意将持有的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详细情况如下:
股权转让前股权转让后
原持股单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持股单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
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11,655,93026.01国有法人股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41,450,00026.01%国有法人股
29,794,070社会法人股
上述股份转让予新路达后,其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本次股权转让,尚须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报告提交之日前六个月内,新世界集团没有任何买卖第一医药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四节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振奋
签署日期:2005年12月28日
第五节备查文件
5-1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5-2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3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5-4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前六个月内买卖第一医药(600833)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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