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跨境资本流动可"预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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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 02: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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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实习记者 但有为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邓先宏近日在对外或有负债国际研讨会上透露,中国跨境资本流动监测预警体系已于本月开通,该系统填补了国内资金跨境流动和国际收支监测预警领域的空白。
据介绍,该系统包括高频债务监测预警系统和市场预期系统。高频债务监测预警系统重在对债务数据的收集分析,市场预期系统则更强调对未来宏观经济和市场主体的预期进行预测。两个系统的开通运行,有助于增强中国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邓先宏指出,近年来我国对外经济交往不断密切,特别是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跨境资本流动日益频繁,国际收支规模急剧扩大。其中,稳定性较强的直接投资占比近年来大幅下降,波动性较大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占比明显上升。这些非直接投资形式的资金大进大出可能隐藏一定的风险,对我国经济金融稳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因此必须加大对外或有负债和跨境资本流动的统计监测预警。 他说,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中国国际收支出现较大顺差。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已成为中国“十一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也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之一。 邓先宏强调,“从国际经验看,对外或有负债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实际负债,增加一国偿债负担,造成资金大量流出,甚至引发债务和金融危机。” 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对外或有负债是由特定事件导致的责任。其中,显性对外或有负债是指法律或契约安排产生的或有负债,隐性对外或有负债是在具备某些条件或发生某种事件后才会产生。 从世界范围来看,此前已经有国家因忽视对外或有负债的监测而付出惨重代价。20世纪90年代亚洲金融危机期间,韩国由于缺乏对外或有负债的统计监测和管理,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跨境资本流动的脆弱性。在历次金融危机之后,各国普遍重视或有负债的监测管理,韩国、瑞典等国先后建立了相应的系统,对外或有负债等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已从自发阶段逐渐上升到自觉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