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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管理办法首推协商定价 经适房物业费最高0.55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 00:43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记者 杨雪婷)经过一轮对小区物业收费的听证,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政府指导基准价最终确定下来——每建筑平方米每月0.55元,与调整前大致相当,并且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昨天,市发改委、市建委联合发布了《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并从明年1月1日开始执
行。

  据悉,以前本市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有两种,每建筑平方米每月0.50元和0.52元,主要是根据小区的绿化面积是否达到30%这个标准。此次调整后的基准价取二者的平均值0.51元,加上每建筑平方米每月增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4分钱。因此基准价标准是每建筑平方米每月0.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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